有姐妹打我电话,说自己两年前跟老公买第三套房,男方欺骗她说双方要办个假离婚,买房会更方便,还说就是走个程序,15天后就自动失效了,女方信以为真,就跟男方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双方还是继续同居在一起。
直到去年10月,女方才突然发现,男方其实在他们离婚第三天,就跟另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还生了个孩子,女方如五雷轰顶,这才明白,这一年多,男方居然是有两个家庭,他两边都在住,两边都在瞒。
女方问,能不能追究男方重婚罪。按照法律规定,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居住在一起的,是构成重婚罪的。男方跟你离婚后,又跟小三领证,那法律上他们就是夫妻,他又瞒着你跟你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居住了一年多,法律上,他是构成重婚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