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律最近在办一个离婚案件,男女双方签订过一份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在离婚后要支付女方50万。后来双方并没有民政局协议离婚,女方直接去法院起诉男方离婚。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她50万。
调解阶段,调解员跟我说,我看他们也没啥财产,直接根据离婚协议履行不就完了?我说不行啊,协议里男方要给女方一大笔呢!调解员说,那就按协议给啊!
我当时是有些错愕的,我说,他们压根没有拿离婚证,离婚协议没有生效,既然没有生效,那为啥要按协议给她钱呢?调解员就不说话了。
沈律想提醒大家,离婚协议只有在双方拿到离婚证后才生效,并不是双方签完字就生效。另外,对公权力及其派出人员不要迷信和盲从,他们说的不一定都是对的,要学会辨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