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分享一个亲办案例,女方发现男方两年前就出轨了,于是经常偷偷跟踪男方,拍到了男方跟小三多次的开房进出酒店照片。现在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找到我,问能不能申请调查取证,调取男方和小三的所有开房记录。
我一开始就给她打好了预防针,大概率法官是不同意的,果不其然,法官拒绝了,还给我打了电话,解释为啥不同意开调查令。
首先,法官认为,调取开房记录,高度涉及当事人隐私,比较敏感,她说跟庭里讨论了很久,最后大家都认为还是要慎重。
另外,法官认为没有开具调查令的必要,她说就算我给你开出来了那又怎样,达不到法定的重婚、同居这种恶劣的情形,我也不会支持你们损害赔偿的请求的。
实践中的确也是这样,沈律从业十年了,经办的离婚案件中,只有一个案件,法官是同意开了调查令的,所以建议大家对这个不要抱过大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