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丝咨询,我老婆起诉我离婚,她要求孩子抚养权,但是孩子从出生到现在6岁了,都是我跟我妈在带,她还要求分割我们婚后买的房产。我同意离婚,但是她没工作,没存款,如果孩子判给我,我担心她无力支付抚养费,我能不能要求她用分得的房子份额来抵扣抚养费?这个是可以的,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但在实践中,法官一般不会这样强行判决,你们可以自行协商用这种方式解决,让法官帮你们写进调解书里。沈律之前就有一个离婚案件是这么处理的,双方在法院调解离婚,确认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应得的房屋补偿款在抵扣其应支付的儿子抚养费后,男方再支付女方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