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佳鏖律师 08:00-22:00
沈佳鏖律师
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擅长处理结婚、离婚、抚养、继承等法律纠纷及财富传承等婚姻家庭风险防范
13967322589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离婚协议这句话不要随便写!

作者:沈佳鏖律师时间:2025年06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2次举报

有个粉丝拿了份离婚协议给我看,上面写的是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10万块,双方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我一问才知道他们婚内是有买一套房一辆车的,而且男方是经营着两家店铺的。男方的意思是拿十万块一次性了断。但女方到现在都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你们的婚内的确没有夫妻共同财产,那这么写也没啥问题,但要是你不清楚对方名下有多少财产,你这样写,就很可能要吃大亏!


建议你这样写:双方一致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如下共同财产,1、位于某小区的房产一套。2、某某牌小轿车一辆。3、某某银行存款多少元,等等。尽量详细列明,这样如果离婚后你发现对方名下还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你还是可以起诉要求分割的!


沈佳鏖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0
  • 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
    • 执业10年
    • 13967322589
    • 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优于54.9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次 (优于88.5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372分 (优于86.2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81篇 (优于99.75%的律师)

    版权所有:沈佳鏖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2125 昨日访问量:70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