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佳鏖律师 08:00-22:00
沈佳鏖律师
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擅长处理结婚、离婚、抚养、继承等法律纠纷及财富传承等婚姻家庭风险防范
13967322589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520、1314不用还,那131400呢?

作者:沈佳鏖律师时间:2025年05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0次举报

大家都知道,恋爱分手后,对于520、1314这种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分手后是不用返还的,但如果是131400呢?

我们看一则案例!男女双方恋爱快一年后,双方举行订婚仪式,第二天,男方经家人给女方转账131400元,几个月后双方举办了婚礼,并生了一个女儿,但一直没有领结婚证。

后双方感情不和,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给女方的贵重物品及131400元的彩礼。案件经过两审,后法院认为,从男方及其父母的收入看,131400元属于大额金钱,另外,该款项是订婚仪式第二天支付的,目的在于增加婚约的稳定性,符合彩礼的性质。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予返还。考虑到双方在举办订婚仪式后,举行了婚礼并生了一个女儿,故女方不用全部返还所有款项。结合男方及其父母给女方转账的总额及其收入等情况,法院酌定女方返还8万元。

沈佳鏖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0
  • 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
    • 执业10年
    • 13967322589
    • 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优于54.9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次 (优于88.5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372分 (优于86.2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81篇 (优于99.75%的律师)

    版权所有:沈佳鏖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2117 昨日访问量:70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