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秋荣律师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简介:马某某为北京某某公司生产车间的木工,在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马某某于某日下午在车间内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二指断离,公司工作人员送其就医后,仅垫付住院医疗费之后,拒绝支付马某某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偿,也拒不配合马某某申请工伤认定,甚至否认与马某某存在劳动关系。马某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败诉。起诉后一审法院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公司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劳动者在该案件中的证据弱势,系用人单位事先设计的制度导致,律师协助劳动者在举证中竭尽所能,使得有限的证据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为劳动者之后争取工伤保险待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