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秋荣律师 时间:2021年09月01日 39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丁某因与王某、郝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委托王律师诉至法院;因借款本金分好几笔,前后持续三年多,借条前后签了几张,需要厘清本息,加之其中部分借款系现金交付,诉讼期间被告否认现金交付的本金金额。在法院的要求下,王律师帮助原告补充大量证据后,又以列表形式证明本息吻合,法院遂支持了全部原告的诉讼请求。
提示:大额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仅有借条还不够,需要提供转款凭证;出借人现金交付的,尚需证明现金的来源;长期持续的借贷关系中,需要证明本息剩余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