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离婚时,一方会说自己欠的还有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一起承担,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判断需不需要自己承担呢
律师提醒: 在判断一方婚内产生的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时,主张是共同债务的一方首先需要证明债务真实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次还需要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不知情的另一方不需要共同承担。
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民法典婚家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民法典婚家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总结来说就是:
一、以下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1.婚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双方虽没有签名但共同表示认可的债务;
2.婚内一方所欠,但是另一方知道后也表示认可的债务;
3.婚内一方所欠,但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4.婚前一方所欠,但是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二、以下债务是个人债务:
1.婚内一方所欠,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也就是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2.婚内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产生的债务;
3.婚前一方所欠且没有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4.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赵贺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