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华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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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代理)买地皮建房?谨慎:合同无效,退地退款

发布者:谢华东律师 时间:2025年12月24日 2750人看过 举报

2025-12-24

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原告杨某与被告梁某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原告杨某向被告梁某购买梁某从村委会分得的位于惠州市博罗县xx村xx小组85号1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价36万元。协议签订后原告杨某向被告梁某支付了36万元,但是被告梁某迟迟未能交付土地,且未能协助原告杨某至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原告杨某要求被告梁某退还36万元,被告梁某拒绝且避而不见。

谢律师接受原告杨某委托后详细梳理了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全部证据材料,立即向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梁某退还购地款36万元及利息10万元。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要点:该案的焦点一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虽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协议约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农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涉案<<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合同。二是合同无效后,合同双方应当各自返还财产,原告主张的利息为法定孳息,得到法律支持。

谢华东律师13794874918,男,福建三明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教师,软件工程师,现为广东华商(东莞)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7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经济犯罪、死刑辩护、取保候审
广东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
1441920********74 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经济犯罪、死刑辩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