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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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巧解工伤赔偿纷争:李俊英律师妙促调解护权益

发布者:李俊英律师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753人看过 举报

2025-05-06

律师观点分析

在劳动争议领域,李俊英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与卓越的沟通协调能力,成功促成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的圆满调解,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企业的合理诉求,成为其执业历程中的又一经典案例。

劳动者 “小张” 于 2014 年入职某公交公司担任司机一职。2022 年 3 月,小张在公司大院内进行车辆清理作业时,因备胎意外反弹摔倒,导致右股骨颈骨折。后经当地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十二个月。然而,小张与公交公司在工伤赔偿具体数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小张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委托李俊英律师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

李俊英律师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对小张的伤情、治疗过程、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明确其依法应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待遇、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同时,深入研究公交公司为小张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等,为仲裁庭上准确阐述己方观点、有力回应对方质疑做好充分准备。

在仲裁过程中,李俊英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条理清晰地阐述小张应获得的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据理力争,充分维护小张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积极与公交公司的代理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以促成调解结案。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在仲裁委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除公交公司已支付的停工留薪待遇外,公司再一次性向小张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 200000 元,并于调解书生效后规定日期内通过银行转账付清。同时,双方劳动关系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解除。

这起工伤赔偿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小张争取到了合理合法的赔偿,使其在遭受工伤后能够得到经济上的保障和生活的慰藉,也帮助公交公司避免了冗长的仲裁诉讼程序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劳资双方的双赢,充分彰显了李俊英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卓越调解技巧,为类似工伤赔偿纠纷的解决树立了良好的范例。

李俊英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申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506202011261935。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
  • 执业单位:内蒙古申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50620201126193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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