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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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守护劳动权益:李俊英律师为劳动者讨回公道

发布者:李俊英律师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452人看过 举报

2025-05-06

律师观点分析

在劳动争议频发的当下,李俊英律师凭借精湛的法律知识和不懈的努力,成功代理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劳动者小赵于 2012 年 5 月入职某医院担任电工。然而,在近十年的工作期间,医院却存在诸多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未与小赵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安排其休带薪年休假,且在小赵离职后还拖欠其工资。小赵多次与医院协商未果,无奈之下,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结果并不理想。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赵委托李俊英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俊英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首先,对小赵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进行仔细梳理和分析,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关键问题。律师发现,医院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而这正是小赵维权的关键所在。

在庭审过程中,李俊英律师凭借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据理力争。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该医院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未与小赵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小赵二倍工资差额。同时,医院未依法为小赵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赵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医院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医院未安排小赵休带薪年休假,也未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一行为同样侵犯了小赵的合法权益。

面对李俊英律师有理有据的指控,医院方面虽试图辩解,但在确凿的证据和法律面前,其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支持了小赵的主要诉讼请求:判决医院向小赵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 99651.51 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小赵讨回了公道,也为企业敲响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警钟。李俊英律师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其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实力和坚定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决心,为众多劳动者树立了维权的榜样,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李俊英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申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506202011261935。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
  • 执业单位:内蒙古申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50620201126193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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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202011261935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