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能听到客户咨询:
我交了培训费,培训机构一直没有培训,我能解除合同吗?
我交了租房定金,房屋异味明显,甲醛超标可以解除合同吗?
疫情影响生意,可以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吗?
美容卡办了一年了,现在能解除合同,退钱吗?
买了一款理财产品,签了合同,发现和对方承诺的有出入,可以解除合同吗?
为此,我总结了以下6项合同解除权,总有一款适合你!
一、协商解除。
即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同意解除合同。
二、约定解除。
即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乙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超过支付房屋租赁费期限超10日,经出租人催告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出租人单方享有合同解除的权利。
三、法定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注:例如有些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导致生意惨淡,因此主张疫情为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首先法律规定必须是导致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本质目的是租赁经营场地去经营,因为疫情,经营一定是可以继续,只是盈亏问题,因此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但有一种理由可以解除,往后看)
但如果国家因为疫情出台政策,要求全国停止一切澳洲进口海鲜的售卖,承租人恰巧经营内容就是全店销售澳洲海鲜,这种情况即可以理解为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承租人可以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注:如甲方要求乙方为其加工生产一批服装,并只能由乙方自行加工,不能再另行转委托他人代加工,乙方在签订合同不久,将自己加工设备全部卖出,解散员工等行为能够表明其不履行主要义务,甲方可以以此依法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注:甲在某4S店预订一辆汽车,合同约定甲交定金4万元,4S店于当月29日交车,直至交车当日,4S店各种原因未能交车,甲经催告后,4S店仍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车,因此家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但若4S店依照合同约定按期交车,只是未及时将发票、保险合同等非主要义务迟延履行,则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注:甲在生日前一天在乙处给女友定了一束鲜花及生日蛋糕,女友生日当天乙忘记该订单,因医德违约的行为致使甲购买鲜花和蛋糕给女友过生日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
1 民法典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的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3 第七百五十四条 【出租人或承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4 第八百五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解除】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 第九百四十八条 【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六、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6其他。
七、合同僵局解除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下称《九民纪要》,2019年11月8日施行)第48条【违约方起诉解除】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在此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
(2)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
(3)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本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因解除合同而减少或者免除。
八、无法继续履行的解除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