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委托案件的当事人说,为什么花钱请律师,这起诉状写的这么简单?是律师太忙,无暇照顾到每一个客户?还是律师在划水?
今天我又要爆出关于起诉状的秘密,搬好小板凳吧!
以下是当事人会经常犯的错误:
1、篇幅冗长
首先,法官工作量很大,其不一定有时间把当事人繁琐冗长的起诉状详细看完;其次起诉状也是启动诉讼程序、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凭证,只要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写清楚;无需过多赘述,言多必失,虽不用像写作文一样用华丽词藻,但用词要严谨,若起诉状中有于记不利的事实也是构成自认,结果就是对方无需对自认的事实进行举证,因此起诉状达到还原事实目的即可,给自己留有回旋的余地。
2、将自己每一项请求对应的证据和盘托出
诉讼程序时间一般来讲都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因新的事实或新的证据出现而改变诉讼思路、所以有些证据不一定是对最终诉讼方案有利的证据,况且,越早让对方知道自己手里都有哪些牌,不是给到人家充分做准备的机会吗?打他个措手不及不好吗?
3、在起诉状中大量引用判例和法律规定
法官是裁判者,比当事人更能理解法律条文及规则,所以自己查找的案例及法律条文帮助自己理清诉讼思路并排列自己的证据即可。
4、大白话、无逻辑
逻辑清晰、法言法语,争取给法官初步印象是,我们是依法维权,有理有据。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 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香,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d、给自己留有回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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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