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
被申请人:某某限公司
营业场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依法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2O19年9月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在某某的110KV变电站35KV配套工程工地上上班,双方没有签到书面的劳动合同,11月27日,某某在东升镇桂花村附近做高压线线塔基础,他与某某等五、六个人一起抬滚筒式搅拌机的脚架,申请人踩到钢管一滑,摔下2米多高的坑里,造成C2椎体双侧椎弓、左侧椎弓根骨折,摔下去之后,某和某将他扶起来,背到马路上,某某开车把申请人送到了人民医院照片,后又转入到县中医院住院治疗。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但被申请人没有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的认定,申请人只能自己申请,由于申请人与被申人之间没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社部发[201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特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敬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清事实,依法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此致
某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