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开始施行后,2021年以前,根据《婚姻法》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需要重新签订吗?
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在此之前签订的协议依然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确立了民法典不溯及既往的大原则,也就是说,《民法典》施行前的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适用《民法典》,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但是针对你提出的根据已失效的《婚姻法》制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不属于例外情形之一。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与《婚姻法》对婚内财产的规定是一致的。关于内容的约定,以双方的意思自治为主,只要不违反当时的法律规定,是处于始终有效的状态。当然如果你们双方对财产的约定达成了新的意见,可以重新再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
康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