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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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婚后才发现,能否请求撤销婚姻?

作者:康波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01次举报
2023-06-16

另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婚前一方故意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坚持与另一方登记结婚,虽然有些重大疾病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事由,但患病一方对另一方负有告知的义务,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将患病的事实如实告知另一方,取得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缔结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须注意的是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另一方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患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康波律师,江苏江阴人,法学本科,现任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供职于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江苏江成(江阴)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8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
1320220********88 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