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00年《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年龄不明的,可以委托进行骨龄鉴定或其他科学鉴定,经审查,鉴定结论能够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的,可以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证据使用。如果鉴定结论不能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而且鉴定结论又表明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刑法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上下的,应当依法慎重处理。
因此,国籍不明人员的年龄问题是重要辩点,因其没有户口信息、身份证,如其供述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使骨龄鉴定证实其已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本着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法院在定罪上相当慎重!
蒋红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