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贤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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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包装装潢、商标不正当竞争二审案件

发布者:伍贤喆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6日 42人看过 举报

2026-06-26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介

我方当事人为 XX 潮饮利口酒品牌企业,外地 XX 酿酒厂商生产仿冒酒水,线下 XX 门店、拼多多 / 1688 / 京东多渠道铺货售卖仿品;仿品使用近似渐变方瓶包装、近似英文艺术标识,商品名称读音与我方品牌高度近似。对方另案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一审我方胜诉后提起上诉,抗辩本案属于重复起诉、我方包装无知名度、外观专利失效即不受保护、赔偿金额过高等多项理由,律师全程二审代理。

二、律师办案方法

1.分层区分权利体系:拆分商标专用权、有一定影响商品包装装潢两类独立民事权益,论证两案请求权基础、侵权损害后果完全不同,破解被告 一事不再理、重复起诉程序性抗辩;

2.完整搭建知名度证据链:系统归集 2021-2025 年品牌推广材料 —— 电音节赞助协议、短视频平台广告投放、电影植入、线下快闪、全国糖酒会参展记录、全国多地经销商合作协议、平台销售榜单、地方重点商标名录,完整证明品牌市场影响力;

3.产品视觉区分专业论证:区分在先 XX 糖浆产品与我方酒水消费群体、使用场景,逐项比对瓶身文字、渐变配色、整体视觉;同时厘清《专利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边界,外观专利失效不等于包装装潢权益丧失;

4.全链路侵权证据固化:整合线下门店公证购买、多平台可信时间戳、厂家检测报告,完整锁定源头生产商、多层经销商侵权事实;

5.赔偿精细化举证:统计侵权周期、全渠道售价、被告自报产量,结合关联商标案件裁判尺度单独主张赔偿,同步提交公证、律师费全部票据;

6.二审针对性答辩,逐条反驳全部上诉观点,提交同类生效裁判佐证我方权利合法性。

三、案件难点

1.被告主张同一侵权事实已另案诉讼,本案构成重复起诉,存在程序障碍;

2.被告以我方外观专利被无效为由,主张包装装潢不受法律保护,需要厘清两部法律保护逻辑;

3.被告援引早年同类瓶型糖浆产品,主张案涉包装属于行业通用设计、无识别显著性;

4.被告单方提交极低产量、微薄利润说明,意图大幅压低赔偿金额;

5.被告主张登报消除影响覆盖范围过大,要求驳回该项诉请。

四、案件结果

二审驳回被告全部上诉,维持一审全部判决:

1.判令 XX 生产商、线下 XX 门店立即停止仿冒商品名称、近似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XX 生产商赔偿我方经济损失 20 万元,并全额承担 10138 元维权合理开支;

3.XX 生产商需在市级主流报纸连续 15 日刊登澄清声明,消除消费者混淆;

4.从生产源头切断仿品供应链,线上线下同步肃清侵权商品,挽回品牌市场份额与商誉,当事人全额收回维权成本。

五、案件价值

1.法律参考:确立 外观专利无效不影响包装装潢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商标侵权与包装装潢混淆可分案起诉两大裁判思路;

2.商业价值:源头打击仿冒工厂,稳定酒水细分赛道市场占有率;

3.实务模板:形成快消饮品品牌知名度标准化取证方案,为同类仿冒案件提供完整诉讼思路;

4.经济价值:一次性获赔 21 万余元,公开登报澄清长期混淆,避免品牌持续贬值。


伍贤喆律师(咨询电话:13816832562):自2009年起正式执业,现在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伙人律师。伍贤喆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23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经济犯罪、著作权、商标、专利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1310120********23 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经济犯罪、著作权、商标、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