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一审被告上诉,主要诉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一、二项,改判被上诉人与上诉人连带承担保险限额之外的损失赔偿,并由被上诉人承担不低于70%的赔偿比例。
上诉的理由主要有三:1.原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法律错误,被上诉人是上诉人的雇员,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因交通肇事罪经原审法院审理已作出刑事判决,被上诉人重大过失行为应依法与上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被上诉人重大过失是造成事故后果的最主要原因,应当在连带赔偿责任中承担不少于70%的赔偿责任;3.原审判决认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过高,应予核减。
本案关键在于,交通事故是雇员造成,且雇员存在重大过错,公司因此可以减少责任,并在赔偿后雇员追偿。
文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