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冯爱君律师
冯爱君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代位继承人成年后从未履行赡养义务,应否均分遗产?

作者:冯爱君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9次举报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法定继承以均等继承为原则,对于尽到较多赡养义务的也只是规定“可以”多分而非“应当”多分。但是就代位继承而言,代位继承人仅仅是承继了其父或母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涉及赡养义务问题。这样的制度安排体现了对赡养的正向鼓励,但仍然强调维护以身份为基础的继承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对于代位继承人而言,决定其能否均等继承的根本在于其身份是否符合代位继承的构成要件。当然,此种情况下,如果其他继承人尽到较多赡养义务,也应当是让有关继承人多分,而不是让该代位继承人少分。


  冯爱君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长期担任多家企业高级法律顾问。擅长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5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