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邹某(化名)与郭某(化名),自小一同长大,情分非比寻常,成年后,各自在深圳奔生活。
2019年初,郭某手头紧,向邹某提出借款,邹某即使自身也艰难,仍然二话不说,多处腾挪、转给郭某3万多。
时间一晃,两年多过去,这中间几经疫情波折,邹某也日渐捉襟见肘,想起当初钱从口袋里借出去,现在却从没听过郭某提起还款的事。
于是,邹某开启了漫漫追债路,几次三番与郭某联系,让昔日的兄弟念在往日情分,尽快还款以供自己的资金周转。
多轮软磨硬泡,郭某总算还了一万多,但两人的关系,也算是走到头了。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到了邹某这里,讨债是各种低声下气,邹某憋屈不已。
而郭某,作为欠款方,自是也觉得有自身的难处,兄弟不体谅还各种威逼,双方多年情谊一朝被毁,郭某更是放话,“还完钱直接把我拉黑”、以后老死不相往来。
期间,邹某屡次给郭某放宽期限,清明拖端午,端午拖开学。
邹某火了,一气之下,找到我所,一是为了讨回辛苦钱,二也是为了出一口气。
我所主任胡长明律师接到案件后,指派沟通协调能力强、能与当事人共情的曹彦辉律师主办案件。
办案经过
曹律师接到案件后,细致分析案件,首先舒缓邹某的心情,安抚当事人两年来累积的情绪,其后,给邹某制定了“以打促和,边打边和”的解决方案。
即:在本案中,打官司不是目的,毕竟双方对簿公堂、对两人以后的关系也是毁灭性的打击;
也因此,我们起诉的目的,是在已经谈崩的两方之间,搭建一条由第三方主导的沟通桥梁,以诉讼的压力向对方传导我方生活实际遇到的困难与解决问题的决心,借律师作为第三方、局外人的身份来给与双方一个客观、和平的有效沟通渠道。
在曹律师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初期,邹某的情绪一直还很激动,与郭某和谈的意愿并不大。
而郭某,接到法院发来的通知后,一开始态度非常强硬,颇有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曹律师并未就此放弃,积极做双方思想工作,对邹某,阐述诉讼程序周期的时间成本;
对郭某,则强调法律的权威性,“躺平”解决不了问题,其也还年轻,因为一时想错,背上官司、后续还可能落下失信记录,非常不值;
最重要是,他发小一开始排除万难借钱给他,两人这份宝贵的信任和情谊,还是希望能继续延续下去。
案件结果
经过曹律师的两方协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双方最终都松了口,在律师主导下,签署了调解协议。
邹某依约撤回了案件。
在签完协议后十来天,曹律师收到了邹某的信息,郭某已经还清所有欠款。
律师建议
我所主任胡长明律师表示,熟人间的借贷属于作为民事诉讼中高发的一类纠纷,熟人间因为感情纠葛,在沟通处理问题时,容易掺杂进情绪,而导致双方无法客观处理问题。
在此情况下,寻求律师帮助,让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制定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基于职业的特性,律师身份天然具有一定威慑作用,能够给予欠款方一定心理压力;
第二,作为熟知法律规定的职业,律师也可将必然会有的后果向欠款方阐述,比债主只以“还钱”的无效催收更加有力;
第三,尤其像本案中,双方在此事发生前私交甚密,仅因一时行差踏错影响多年感情,如果真到对簿公堂,以后基本也是不再往来,而有律师作为第三方沟通协调,给予双方一条缓和情绪的通道,有效避免口不择言、加剧矛盾;
第四,也是最实际的一点,通过和解方式的沟通,双方的履行意愿都相对更高,履行效率也更高,如同本案,从我所接到委托,到最终还清欠款履行完毕,仅40天时间,不仅快速解决了横在两人间两年多的矛盾,更将伤害减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