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述
2020年12月,王某(女)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在工作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奉公,任劳任怨,全力完成公司的经营活动。
王某本是二孩母亲,无意再生育三胎,但数月后,却惊获意外之喜,恰临国家政策鼓励三孩生育,其遂坦然接受。
但公司就不“坦然”了,21年11月,深圳某科技公司无凭无据,向王某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不通知王某的情况下,停缴其社保、公积金,间接影响到王某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给王某带来巨大损失。
2022年2月,王某屡次与该公司沟通,但该公司均层层推诿、互相扯皮。王某迫于无奈,经熟识的渠道推荐,特向鹏港律师寻求帮助。
我所胡长明主任获悉王某的现状后,耐心与律师团分析案情,在组织、研讨确认该案办案重点后,指派主任律师团中经验老道的陈明宇律师助其维权。
陈明宇律师接到案件后,快速确定“两手准备、先礼后兵”的办案策略,同步也向王某认真细致向分析该案证据链条不完整所存在的风险,并详细列明可以争取的、包括赔偿金、生育津贴、奖励产假工资等在内的十余项权利项目。
第一轮交锋
2022年2月中,陈明宇律师与深圳某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联系,双方进行第一轮交锋。
陈律师晓之以情,并引经据典,力求为王某争取最大权益。
但对方气焰嚣张,视法纪为无物,丝毫不把王某的诉求“当回事”。
陈律师马上改变策略,立即向深圳某仲裁委提交早已拟好的诉状,以法律手段为当事人维权。
第二轮交锋
2022年4月初,深圳某仲裁委组织双方到场,陈明宇律师与该公司委托的律师唇枪舌剑,激烈交锋。
经据理力争,该公司终于意识到自身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依法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劳动权利,当即表示愿意赔偿王某近十万元损失,并积极配合向王某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
圆满结局
王某作为劳动者举起法律武器维权,本即是出于对公司“无情无义的”举动的义愤,现看到公司积极改正错误,也考虑到毕竟是老东家,仍心怀恩义,即欣然接受了公司的道歉与赔偿。
至此,本案圆满终结。
主任点评
我所主任胡长明律师表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享有与一般职工不同的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时,胡主任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享有《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等各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各项权利。
劳动者如遭受了单位的不合法、不合规的作为或不公正的待遇,不必忍气吞声,应像本案中王某一样,积极争取自身权利,为自己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