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七星律师
周七星律师
贵州-铜仁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喻X1与刘X1、刘X2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周七星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30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喻X1与被告刘X1、刘X2、喻X2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原告喻X1于2020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喻X1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喻X1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喻X1负担。

周七星律师,贵州周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本科,2013年执业至今,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铜仁
  • 执业单位:贵州周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620********3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