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代理某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王某诉湖南某规划局、第三人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行政赔偿纠纷一案,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作为该案第三人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一审期间,原告王某诉称,规划局在以某地产项目作变规的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导致其商铺利益受损,请求法院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其房屋贬值损失40万元、租金损失82万元。李青云律师提出如下代理意见:第三人在配合被告规划局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实体、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原告未因变规而造成房屋贬值或租金受损,且第三人并未因该变规行为而受有任何的利益;等等。为了支持我方的观点,第三人依法向法院提出了切实有力的证据。本案一审经合议旅合议,支持了第三人及被告的诉讼请求,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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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代理某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王某诉湖南某规划局、第三人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行政赔偿纠纷一案,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作为该案第三人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一审期间,原告王某诉称,规划局在以某地产项目作变规的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导致其商铺利益受损,请求法院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其房屋贬值损失40万元、租金损失82万元。李青云律师提出如下代理意见:第三人在配合被告规划局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实体、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原告未因变规而造成房屋贬值或租金受损,且第三人并未因该变规行为而受有任何的利益;等等。为了支持我方的观点,第三人依法向法院提出了切实有力的证据。本案一审经合议旅合议,支持了第三人及被告的诉讼请求,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