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代理某一房两卖案件一审胜诉原告张武诉被告湖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被告刘小军(幼儿)、被告李娟、被告刘军(以上均为化名)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在长沙某法院立案受理。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作为该案被告房产公司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本案的基本案情是:张武、李娟原均是房产公司股东派到该公司的股东代表,担任公司高管职务。2003年,张武与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将某门面以5378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卖给张武,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只体现1000元/平方米,私下里,张武向公司出具了一张愿意补交交易差额30多万元的借支条。此后多年的时间里,张武一直未补交差额价款,公司也未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后公司将该门面收回,并于2009年以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刘军,刘军与李娟系夫妻,刘小军是刘军的儿子,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刘军与李娟夫妻俩就把门面过户到儿子刘小军的名下,另,为了逃税,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夫妻俩把交易价格降至5378元/平方米。
2011年,原告张武以恶意串通为由,将被告房产公司、被告刘小军、李娟、刘军一家三口全部告民法庭,请求法院确认房产公司与这一家三口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要求返还该门面给原告。本案的案情很简单,就是一个一房二卖,但具体的问题很复杂,涉及到的股东代表之间内部购买同一房产、阴阳合同、恶意串通等诸多问题。而关键问题在于房产公司后面将房产出卖给刘小军时,是否存在恶意串通,因为其母亲李娟是公司的高管,对公司的情况很知情。如果恶意串通成立,那么,法院应当然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作为房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提出了如下答辩意见:1、房产公司与张武于2003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格条款不真实,合同的真实价格为5378/平方米。2、张武在数年的时间里未支付主要的付款义务,却一直占用该门面,收取门面租金,该行为损害了房产公司及大股东的权益,已构成合同根本违约。3、基于张武根本违约行为,房产公司才对外公开处置门面,并将市场价收取了刘小军法定代表人转让价款,就本门面的买卖事宜,房产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恶意串通行为。为了支持我方的答辩意见,我们提供了原告未补交差价的借支条、公司股东会决议、大量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本案主审法官的专业法律精神与法律态度令我们佩服,本案开庭自上午九点一直开到下午快五点,中午只休息了不到一个小时,庭审结束后,又组织了多位未到庭的证人到庭核实事实。最后,法院在查明全案事实的基础上,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代理某一房两卖案件一审胜诉原告张武诉被告湖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被告刘小军(幼儿)、被告李娟、被告刘军(以上均为化名)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在长沙某法院立案受理。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作为该案被告房产公司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本案的基本案情是:张武、李娟原均是房产公司股东派到该公司的股东代表,担任公司高管职务。2003年,张武与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将某门面以5378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卖给张武,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只体现1000元/平方米,私下里,张武向公司出具了一张愿意补交交易差额30多万元的借支条。此后多年的时间里,张武一直未补交差额价款,公司也未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后公司将该门面收回,并于2009年以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刘军,刘军与李娟系夫妻,刘小军是刘军的儿子,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刘军与李娟夫妻俩就把门面过户到儿子刘小军的名下,另,为了逃税,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夫妻俩把交易价格降至5378元/平方米。
2011年,原告张武以恶意串通为由,将被告房产公司、被告刘小军、李娟、刘军一家三口全部告民法庭,请求法院确认房产公司与这一家三口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要求返还该门面给原告。本案的案情很简单,就是一个一房二卖,但具体的问题很复杂,涉及到的股东代表之间内部购买同一房产、阴阳合同、恶意串通等诸多问题。而关键问题在于房产公司后面将房产出卖给刘小军时,是否存在恶意串通,因为其母亲李娟是公司的高管,对公司的情况很知情。如果恶意串通成立,那么,法院应当然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长沙知名律师李青云作为房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提出了如下答辩意见:1、房产公司与张武于2003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格条款不真实,合同的真实价格为5378/平方米。2、张武在数年的时间里未支付主要的付款义务,却一直占用该门面,收取门面租金,该行为损害了房产公司及大股东的权益,已构成合同根本违约。3、基于张武根本违约行为,房产公司才对外公开处置门面,并将市场价收取了刘小军法定代表人转让价款,就本门面的买卖事宜,房产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恶意串通行为。为了支持我方的答辩意见,我们提供了原告未补交差价的借支条、公司股东会决议、大量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本案主审法官的专业法律精神与法律态度令我们佩服,本案开庭自上午九点一直开到下午快五点,中午只休息了不到一个小时,庭审结束后,又组织了多位未到庭的证人到庭核实事实。最后,法院在查明全案事实的基础上,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