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新设置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接下来,杭州律师叶斌为您普及。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的重点问题有两个,分述如下:
一、增加了一种行为方式
之前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行为方式只有一种,即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是一种作为式犯罪。与之前相比,本条增加了一种行为方式,即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具体而言,行为人如果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排除可能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他行为人现在就负有及时排除该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为义务,如果他不排除这种确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仍旧冒险组织作业,说明他的主观方面至少是放任事故发生的故意。并且因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话,行为人就将构成本罪。
二、存在的是重大事故隐患
这个问题比较简单,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明知存在的是事故隐患,但还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范围,那即便行为人实施该行为,其也不构成本罪。当然,我们认为在实务中这种情况基本不太会出现,很可能会以结果倒推的方式判断该事故隐患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杭州律师叶斌提醒:家属收到拘留通知后,应了解被拘留在哪里,涉嫌罪名、主办警官等信息。如果能够在案件前期争取到取保候审,后续适用缓刑的几率就会比较大,所以家属应立即联系专业刑事律师进行咨询,尽早委托律师及时介入案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避免当事人在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能够有效地辅导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够更有效的为当事人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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