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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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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正式设立,3月1日开始施行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49次举报

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袭警的新闻发生,对于袭警的行为处罚是怎样的?接下来,杭州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主任为您普及2021年3月1日起,针对袭警行为设置的新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修正案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这是我国首次针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由三年有期徒刑改为七年有期徒刑。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袭击民警不仅有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无需致伤也可以构罪,七种情况一般不适用缓刑。

实施以下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的;

2.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

3.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的;

4.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

5.纠集多人袭警或者袭击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的;

7.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

叶斌律师提醒: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切勿稀里糊涂因为这些事而犯罪。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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