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 00:00-23:59
叶斌律师
杭州刑事案比较有名的律师,众多取保缓刑不起诉案例,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1537242316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叶斌律师告诉你:虚开增值税专票,不是“一开就构罪”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次举报

这几年,我接触的企业负责人里,最常听到的一句担忧就是:“叶律师,我们公司被查虚开发票,是不是就要坐牢了?”

这种担心不难理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实很高,一旦被定性错误,后果极其严重。但这两年司法政策的变化,正在悄悄影响许多案件的走向。尤其是新的司法思路明确提出——要从“形式判断”走向“实质判断”,重点看是否存在真实的税款流失风险。

一、政策风向变了:从“看形式”到“看实质”

以前,税务、公安在执法中往往习惯看表面:只要出现“货票不一致”“资金回流”“虚构交易”,就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票。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的门槛极低。

但2024年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后续司法系统的执行口径,都在朝一个方向收紧——并非所有“票货不符”都构成犯罪,关键要看有没有造成税款抵扣风险。换句话说,是否可能让国家的增值税收入被“消化掉”。

如果只是违反了发票管理秩序,没有导致或可能导致税损,就不一定属于刑事问题,而是行政违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质变化。

我记得前年接到一家来自外省的制造企业,他们因为财务人员误操作导致票流和物流不同步,被税务稽查盯上。经过我们团队反复论证税款流向,确认没有形成抵扣风险,案件最终止于税务处理,没有进入刑事程序。那次以后,我更加相信——在“做实罪质”的政策下,律师的介入时机,就是案件命运的分水岭。

二、哪些行为依然高危?别误以为政策放松了

我知道不少企业看到这些政策变化后,松了口气。但这时候更要冷静。限缩入刑,并不代表可以放松警惕。仍有两类行为,高风险不减。

第一类,是所谓“富余票”虚开。企业本来销售给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抵扣条件,却把多余的专票虚开给别的企业用于抵扣。这种行为的实质,是把原本不能抵扣的税额“转化”为可以抵扣——客观上让国家少收税。这类案件,司法机关依然会从严处理。

第二类,是买票行为。很多企业以为“我买票付了钱,又不是想骗税”,但只要明知没有真实交易而仍然买卖专票,即便支付价格高于税率,也可能构罪。因为一旦另一方逃税,国家税款仍可能被抵扣走。这类风险不容忽视。

所以,别把政策调整理解成“更宽松”。它更像是一把尺子——界线更清晰,但一旦越界,处罚也会更精准。

三、案件关键:谁来判断“税损”?什么时候介入?

在很多涉税案件里,决定走向的不是法院,而是前期税务稽查阶段的“认定意见”。税务机关一旦在报告中写下“可能造成骗抵风险”这几个字,案件就很容易被移送刑侦部门立案。

因此,当企业被通知稽查或问询时,就应立即启动风险评估。核心问题不是“有没有开票”,而是“有没有造成或可能造成税款损失”。只要能在行政阶段用专业的税务逻辑讲清楚这一点,往往能把案件控制在刑事边界外。

在我的经验里,介入时间越早,空间越大。很多企业直到刑事立案后才来找律师,这时我们能做的已经有限。相反,在税务稽查阶段参与,我们可以通过沟通、补税、提供账证材料等方式,帮助税务机关理解实际情况,让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

四、企业应当如何应对这种新形势?

我通常给企业负责人三点建议:

  • 第一,别误读“限缩入刑”。政策不是宽松,而是更精准。明知虚开、买票、票货分离等问题,依然会被严肃追责。

  • 第二,重视稽查阶段。很多案件的转折点就发生在那一份“情况说明”或“谈话笔录”里。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后续定性。

  • 第三,面对涉票问题,尽早请专业团队评估。关键不是金额,而是税损的可能性和可证据化程度。能讲清的部分越多,越有助于避免案件误入刑事轨道。

一位来自杭州的张总在会面时对我说:“叶律师,我以前真没想到,办发票的问题,原来最怕的是没讲清楚。”我听后笑着回答:“很多案子,输不是因为事实有问题,而是因为没人能把税务逻辑讲明白。”

说到底,最近几年司法政策传递的信号很明确——虚开专票,不是“一开就构罪”,关键要看有没有造成国家税款的真实损失。对企业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恐惧,而是理解规则、提前应对。

在风险未被定性之前,把事实理清、材料补齐、逻辑说明,这往往就是企业和负责人走出困境的第一步。

——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过两千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经验丰富。团队秉持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的理念,在杭州刑辩领域享有良好口碑。

叶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5372423167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5.9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6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次 (优于94.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5972分 (优于99.7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2766篇 (优于95.12%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斌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91054 昨日访问量:224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