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当事人家属来咨询,语气里透着不解和焦虑:“叶律师,我家那位以前因为小偷小摸被派出所罚过款,也拘留过几天,这都过去的事了。怎么现在又因为这事,说他算‘多次盗窃’要判刑呢?这不是一件事罚了两遍吗?” 这个问题,触及了盗窃罪认定中一个非常现实且长期存在争议的点:两年内实施的盗窃行为,如果其中一次或几次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了,还能不能再算进“多次盗窃”的那“三次”里? 今天,我就结合自己这些年办过的案子,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司法实践中,对此确实存在不同声音,但主流观点和许多地区的实操,越来越倾向于一个答案:可以计入。
惯犯的界限:为何要打击“多次盗窃”?
要理解这个问题,得先明白立法者为什么把“多次盗窃”单独列为一种入罪情形。你想,一个人偶尔一次小偷小摸,数额不大,社会危害性有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拘留几天、罚点款,目的是教育惩戒,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但如果一个人在两年内,反复实施盗窃,哪怕每次数额都不大,这反映出的问题就不同了。这显示出一种习性,一种对法纪的漠视,一种“犯了就罚,罚完又犯”的恶性循环。这时候,行政处罚的威慑力和矫正效果可能已经不够了。立法者设立“多次盗窃”条款,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打击这类具有常习性的违法行为,防止小恶累积成大害。如果把已经罚过的行为排除在外,那么一个狡猾的违法者完全可以利用这个规则:每次偷一点,够不上刑事立案标准,被抓住也就是行政拘留顶格十五天。罚完出来,隔段时间再来,只要控制好单次金额和频率,他可能永远都不用面临刑事追究。这显然与立法的初衷背道而驰。
罚过不算?实践中的两难境地
主张“罚过不算”的观点,听起来似乎保护了当事人,避免“一事二罚”。但放在真实的办案场景里,却可能产生更不公平的结果。我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假设有两个人,张先生和李先生。张先生前两次在超市偷东西都被发现了,各被行政拘留了十几天。第三次他又伸手时被抓获,但偷的东西价值仍然不高。如果已罚的不算,那么张先生手上只有“第三次”这一次行为,不构成“多次盗窃”,也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结果很可能还是行政处罚。
而李先生呢,前两次偷东西运气好,没被发现。第三次偷窃时被抓,查明他在两年内其实偷了三次。那么,李先生就妥妥地构成了“多次盗窃”,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你看,两个人客观上都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可能相差无几,却因为前两次行为是否“及时”被发现并处罚,而面临天壤之别的法律后果——一个可能只是拘留,另一个却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这种仅仅因为“运气”不同而产生的巨大差异,很难说是公平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明确“罚过不算”,无形中会催生一种奇怪的现象:有些人可能会觉得,主动去“领”一个行政处罚,反而成了消除刑事风险、让“劣迹清零”的手段。这无疑会扭曲法律的指引作用,也不利于真正打击那些屡教不改的惯犯。
重复评价之辩:法理上的核心争议
反对计入的核心法理依据,是“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这个原则很重要,它的本意是防止对同一个行为、同一个情节进行两次性质相同的惩罚。但关键就在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性质相同”的惩罚吗?
在我看来,并非如此。它们分属不同的法律领域,评价的侧重点也不同。行政处罚,比如拘留和罚款,评价的是行为对行政管理秩序的违反,是一种社会管理手段。而刑事处罚,评价的是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是否具有应受刑罚惩罚的社会危害性,是国家最严厉的否定性评价。对一个盗窃行为,先进行行政处罚,再评价其是否构成犯罪,这更像是从不同维度、用不同标尺去衡量它,而不是用同一把尺子量两遍。
法律其实也考虑到了执行层面的衔接问题。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同一个行为,先被行政拘留,后来又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之前被羁押的日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先被罚的款,也可以折抵后来的罚金。这个“折抵”制度的存在,恰恰说明立法已经预见到了行刑衔接的可能,并且通过技术性安排,避免了当事人在实际执行层面承受“双重痛苦”。它不是对行为的重复评价,而是对不同性质处罚在执行上的统筹协调。
所以说,将已受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计入“多次盗窃”的次数,更多是基于对行为人整体违法习性和社会危害性的综合评估,是为了实现“罚当其罪”。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吃了“双份”处罚,因为之前行政拘留的时间会在判刑时扣除,并不会让他多坐一天牢。
在我和团队经手的案件中,尤其是在杭州及许多司法实践活跃的地区,司法机关在认定“多次盗窃”时,通常会将行为人两年内所有的盗窃行为一并考察,无论其是否受过行政处罚。这对当事人和家属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提示:不要以为一次小偷小摸被派出所处理完就万事大吉了,它可能会成为日后追究刑事责任的“案底”。一旦累计次数达到标准,刑事风险就会骤然降临。遇到这类复杂情况,及时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厘清行为性质和次数认定,至关重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