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在办公室刚结束一个案卷的整理,就接到了一位家属的咨询。他们的律师告诉他们,不用急,等检察院阅卷完毕提出量刑建议后再去沟通。这种说法在我听来,实在让人担忧。
被动等待的风险
很多人不清楚,在检察官的工作逻辑中,如果律师一直没有主动联系,他们会认为律师对案件没有异议。于是,量刑建议很可能就按当前的定性和认定走下去,毫不偏离。认罪认罚具结书不是草稿,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书。一旦主从犯地位、涉案金额、情节严重性等关键要素被确定并过了内部审批,那么这个量刑建议在检察院的系统里就基本成型。
这时再去找检察官说量刑过重,实际上就是要求他们推翻自己的意见,重新审批,甚至承认原判断有误。理论上可以,但在司法实践和人性层面,这几乎没有操作空间。除非有颠覆性的证据,否则很难改变结果。
所以,等量刑建议出来再谈,就相当于只剩下马后炮式的评论,对结果作用有限。
主动介入才有空间
如果想争取更理想的量刑建议,必须赶在检察官形成观点之前介入。这通常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早期,我们律师要仔细阅卷、分析证据,并把有利于从宽或从轻的情节充分传达给检察官。这些信息在他们心里越早落位,最终建议就越可能对当事人更有利。
换句话说,量刑沟通需要前置。不是他们来找我们,而是我们去找他们。检察官每天面对大量案件,不可能专门求着律师来辩护。如果律师不表达观点,他们就按流程办,该判多少就判多少。
我见过的有效做法,是在案卷刚到检察院、检察官刚开始审查的时候,就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或面谈把意见送到。这样才有机会真正影响量刑建议。
积极策略才有机会
拖延是刑事辩护中的硬伤。在一些复杂案件里,我们经常要多次跟检察官交流,甚至当面讨论证据和法律适用。相比被动等待,积极策略更能在量刑上争取空间。律师若采取所谓“佛系”态度,只会让案件顺着既定轨道走下去,最终的判决也就早被锁定。
我的建议是,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和当事人要督促律师尽早介入量刑沟通。早一步,就可能多一点机会;晚一步,可能就只剩接受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