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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庭审辩护,律师该不该“说清楚”?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次举报

前几天和团队复盘一个旧案子,聊到庭审辩护环节,一位年轻律师问我:“叶律师,如果法官觉得你辩护时间太长,想让你简短点,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让我想起多年前自己经历的一次庭审,当时法官也对我提出了类似的“效率”要求。

效率与公正,哪个优先?

那是一个案情相当复杂的案子,当事人面临可能超过十年的刑期。庭审质证环节,我们要求对关键证据展开质证,但法官表示希望我们“简短”。当我提出辩护意见需要一个半小时时,法官直接表示了质疑,认为时间太长,要求兼顾效率。

说实话,听到“效率”这个词时,我心里咯噔一下。我理解法官希望庭审流畅、不拖沓,但在这个案子里,卷宗材料堆积如山,关键事实模糊不清,十几年的自由悬于一线。我当时的回应是,法官您说得对,要兼顾效率,但效率永远不能排在第一位。查清案件事实、实现司法公正,才是庭审的第一要位。这不是在唱高调,而是刑事辩护的基石。如果为了“快”而省略了对事实的深究,那判决的根基就可能动摇,这代价谁也承担不起。

辩护,不是在上课

我记得当时庭审现场还有人民陪审员在场,背后传来小声议论,大概意思是“不希望律师来上一堂法律理论课”。我立刻做了澄清:我绝没有资格,也绝无意图给任何人上法律课。我的职责,仅仅是作为一名辩护律师,把案件中存在的事实问题、证据矛盾,依据法律和程序,向法庭陈述清楚。

这让我想起很多当事人的误解,以为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是在“表演”或者说教。其实完全不是。每一次发言,每一个质证意见,都是围绕案卷证据展开的攻防。我不质证,辩护意见就成了无源之水;我不把证据的矛盾点说透,合议庭如何能全面了解案情?辩护时间的长短,从来不是律师追求的目标,而是查清事实所需要的必要过程。当案件重大复杂时,这个过程自然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保障。

把战场留在法庭上

那场庭审,我最终坚持了自己的辩护节奏。庭后,我甚至问了当事人家属,那样回应法官是否合适。家属说,没问题,该说的就得说清楚。这句话让我感触很深。

法庭就是律师的战场,我们的“武器”是事实和法律。在这个战场上,把问题说透、把疑点摆明,是律师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法律负责。法官主持庭审,律师履行辩护职责,大家各司其职,目标其实是一致的:在程序正义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查明事实。我从不认为律师需要去“挑战”或“教育”法官,但我们有责任把辩护意见完整、清晰地呈现出来。至于法官是否采纳,那是裁判权范围内的事。但如果我们因为种种顾虑而没有说清楚,那才是真正的失职。

从业十八年,我越来越觉得,刑事辩护有时像一场精细的外科手术,急躁不得。该有的步骤一步都不能省,该厘清的细节一处都不能放过。法官追求效率,律师追求细致,这两者看似矛盾,实则统一于“公正”这个最终目标之下。一个好的庭审,应该容得下律师把话说完,也经得起时间对真相的检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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