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份典型案例说起
记得几个月前一个傍晚,我刚整理完案卷,就看到最高检发布了几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件制售假冒保健品的案子,让我看得很仔细。这类案件和百姓日常生活、健康息息相关,也和律师的辩护工作有很多交集。作为刑事律师,这类案子的法理和操作技巧都值得反复琢磨。
案件中,一位核心人物带着几位同伙,从采购原料、调制生产、贴标分装到全国销售,形成了完整的犯罪链条。虽然销售额达数百万,但各环节参与者所处的位置、所知事实和主观故意差异明显:有人在生产环节、有人只负责贴标。这些差异,往往直接影响罪名定性,也决定刑期的轻重。
罪名定性是第一道关卡
很多当事人会困惑:同样参与生产、销售,为什么有人判十几年,有人只判一年多?真实情况是,罪名不同,法定刑差异非常大。比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求行为人有质量欺诈的故意——知道产品缺少核心成分或质量不合格。而假冒注册商标罪,只需商标假冒的故意,和质量因素关系不大。这就意味着,如果能证明某参与者只知道商标假冒,不知道产品质量问题,就有可能将指控从前者转为后者。
另一个细节是金额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按销售金额定罪量刑,而假冒注册商标罪可用非法经营数额。有些产品还没卖出去,按未遂处理会明显降低量刑。这些都是辩护中必须仔细核查的点。
证据细节决定辩护成败
说实话,这类案件的证据链往往很复杂。检测报告、聊天记录、物流单、账本……每一份证据都可能成为突破口。比如检测报告要确认机构资质、检测程序是否合规,部分检测不能代表全部涉案产品。如果仅显示核心成分含量低,但不超安全标准,也许不构成伪劣产品,只是功能不达标。
聊天记录和物流单也要考察关联性。记录里是否明确指向涉案产品?物流单收货人是谁?如果这些细节存在漏洞,就可以质疑关联性不足。同样,对金额的推定,如果只靠原料量和物流单来估算,没有直接交易记录,就要争取核减。
从宽处理的策略
在政策层面,抓住“宽严相济”的机会很重要。链条末端的零售商、临时务工人员,获利少、社会危害性低,可以主张从轻甚至不起诉。主动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配合调查,也都是从宽情节。还有一种情形是公益修复——承担无害化处置费用、发布风险警示、公开道歉,都是量刑时可以考虑的因素。
辩护不是简单的“争取轻判”,而是要在罪名定性、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政策把握四个层面同时下功夫。这样才能真正帮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我见过很多家属在询问时紧张得手心冒汗,这很正常。制售假冒保健品案件的刑罚差距巨大,但只要理清事实、明确罪名、把握证据与政策,就有机会打开局面。案件不是一锤定音,辩护的价值就在于寻找那条通往合理结果的路径。
所以,如果遇到这类案子,别急着去想刑罚多重,先把链条、角色、罪名、证据逐一梳理清楚,再决定策略。这样才有底气面对接下来的每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