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一次新闻发布让我想到的
几个月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当我看完这些案情时,脑中浮现出很多办案时见过的面孔,有些是被害人,有些则是正为案件奔波的家属。电诈之所以可怕,不仅在于技术手段不断升级,还在于它总能找到人性的漏洞。作为律师,我在多起类似案件中看到的规律,正好可以借这次发布会的案例和大家聊聊。
骗局往往从“信任感”开始
不管是跨境的投资骗局,还是针对老年人的AI拟声诈骗,第一步都是建立信任。比如案例中,有人冒充资深投资者,在群聊和直播间制造盈利假象;有人模拟孙子的声音,让老人觉得情况紧急。这种“信任感”一旦形成,防备心就会瞬间降低。
在刑事辩护中,我经常提醒当事人和家属,案件的起点往往不是第一次转账,而是第一次相信。这也是为什么法院在惩处时,会重点打击主犯和幕后组织,因为他们是信任感的制造者和操纵者。从防范角度来说,与陌生人谈投资、处理资金,任何一步都需要谨慎,尤其要拒绝那种高收益、低风险的承诺。
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问题在于,这些骗局之所以反复成功,是因为背后有完整的犯罪链条。
犯罪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可成为突破口
在一些案件中,我看到的不只是诈骗,还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配套”犯罪。比如有人出租银行卡和手机,被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人利用二手奢侈品交易,协助转移赃款,被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法院会综合考虑退赃退赔、认罪态度等因素,决定是实刑还是缓刑。
这意味着,在办理案件时,我们不仅要关注诈骗本身,还要关注如何在链条的其他环节找到缓解刑责的机会。例如主动退赃退赔、积极补偿被害人,这在法律上能成为认罪认罚从宽的重要考量。有些当事人明白这一点,案件走到判决时就有了转机。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如果事情已经发生,能不能还留有余地?
应对已成事实的案件,行动要快
从我多年办案经验来看,电诈类案件中,一些当事人因为错过关键时机,判决结果比预期要重。案件一旦进入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认罪、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都是可以马上着手的工作。不要等到开庭才去做,这样往往来不及。
无论是跨境诈骗主犯,还是配合取款的从犯,法律都会根据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判刑。换句话说,刑责是可控的,但前提是早处理、处理得当。对于家属来说,第一步是找专业律师介入,第二步是配合搜集有利证据,包括退赃凭据、谅解书等。
归根结底,防范在前,处置要快。不要觉得和自己无关,电诈的触角可能就在信息流和朋友圈中。法律的惩治很严厉,但也有留给悔罪者的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