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当事人会以为,庭审结束就意味着马上判决。但说实话,我在办案的这些年里,遇到不少案件在开庭后并没有直接宣判,而是被法院退回公安机关,有的家属当时完全懵了。这种情况其实不算少见,关键在于理解背后的原因。知道原因,才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案件退回公安,可能是为了补充调查
记得几个月前,在杭州一个案件中,庭审后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而是让检察院去补充证据。当时检察院又找到了新的证人,这才算补齐了法院关注的细节。其实,这类退回补充调查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庭审中出现了新的争议焦点,或者当事人的辩护提出了有力的反驳,让法官觉得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撑定罪。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安、检察院联系当事人,要去配合调查,多半就是为了核实某个关键点,通常不会直接涉及羁押。但是否会采取强制措施,要根据具体案情来评估,比如罪名的性质、涉案金额的大小、涉案情节是否严重等。律师在这一步的作用,就是帮助当事人判断风险,让调查尽量围绕证据展开,而不是让程序突然对当事人造成不利局面。
退回公安也可能意味着即将逮捕
另一个我不能忽略的可能,就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已作出了逮捕决定。虽然审判权在法院,但执行逮捕的单位依然是公安。法院会向公安发出逮捕决定书,由公安通知当事人到场,然后直接执行逮捕。
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已经足够,不需要再补充调查,但要改变当事人的强制措施,比如由取保候审转为羁押。在我的经验里,如果没有新的补充调查,而突然接到公安的通知,要去“配合”,就要警惕。这时候和律师保持沟通非常重要,律师能根据庭审中暴露出的不利因素以及法院的态度来推测风险。
风险出现时的应对建议
说到这里,总结一下我的建议:第一,接到公安或检察院的通知,先不要自行前往,先联系辩护律师确认具体原因及风险;第二,做好心理准备,不要携带过多物品和手机,着装尽量简单,以避免在突发情况下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第三,一旦预判可能涉及逮捕,律师应提前准备好羁押后的辩护方案。
在刑事案件中,不确定性很多。律师的判断并不能百分百预测结果,但至少能让当事人不至于完全被动。庭审只是过程的一部分,结束庭审不等于结束案件,退回公安机关,也可能意味着另一个阶段的开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