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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在某网站上传淫秽视频100余个,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逮捕后取保候审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43次举报

    【导读】

2021年,杨某某在不知名网站上下载淫秽视频,然后上传到黄瓜视频APP,共计100余部。辩护人认为:1.杨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数量较少,社会危险性较小,且对其取保候审在杭州市有类案可循;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始终自愿认罪认罚,且其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较好,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终,杨某某在逮捕后取保候审。

【案情简介】

2021年,杨某某在不知名网站上下载淫秽视频,然后上传到黄瓜视频APP,共计100余部。202111月,齐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执行逮捕。杨某某家属委托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介入,律师申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杨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争议焦点】

杨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小?

对杨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辩护意见】

一、杨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数量较少,社会危险性较小,且对其取保候审在杭州市有类案可循

据了解,杨某某一共上传到黄瓜视频上的视频只有100余个,其中绝大部分是免费视频,数量较少。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杨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的数量刚刚达到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情节比较轻微。

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0110刑初976号(见附件)判决中,被告人戴某以微信群主的身份在群内,使用微信号发布淫秽视频200余个,并允许群成员周某等人在群内上传、传播淫秽视频。截至2017年12月1日,上述两个群内共计上传可疑视频457个。经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鉴定,其中356个视频文件属淫秽物品。法院最终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同时,在判决书中可以看到,被告人戴某自2017年12月1日被刑事拘留后,12月19日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本案中,杨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的数量更少,此前也未受过行政、刑事等任何形式的处罚,社会危险性较小,无再犯可能性,对其取保候审应不致危害社会

二、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始终自愿认罪认罚,且其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较好,恳请检察官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第一,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对促进侦查机关查明事实、破获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系坦白。

第二,杨某某始终自愿认罪认罚。杨某某自被抓获后即认罪认罚,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教育下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21条关于“逮捕的变更”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羁押的必要性,经审查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三,杨某某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经与杨某某本人及其家属沟通,其表示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家属也承诺在杨某某取保候审后对其进行监管。

【处理结果】

最后,护律师的意见得到采纳,检察院对杨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杨某某逮捕后成功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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