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映钧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912138073
咨询时间:06:00-23:00 服务地区

未签订劳动合同必然支付双倍工资吗

发布者:田映钧律师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84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申请人滕某于202181日到被申请人昆明市五华区某某美容服务部上班,后担任店长,负责该美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7个多月后滕某于202235日离职离职后滕某认为某美容服务部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昆明市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美容服务部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4万余元某美容服务部委托本所律师代理其应诉


争议焦点

申请人滕某是否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某美容服务部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律师观点

通过全面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后代理律师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也存在例外情形其中的例外情形之一是如果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职责就是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例如人力资源部经理或类似岗位劳动者),而其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唯独不签订自己的劳动合同则其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具体到本案滕某在某美容服务部的职位是店长其工作职责包括代表该美容服务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章也由其保管且事实上滕某也代表某美容服务部与另外两名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滕某不签订自己的劳动合同并以此为由向某美容服务部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显然就属于前述例外情形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应支持其仲裁请求


审理结果

昆明市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过审理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作出裁定,依法驳回了滕某的全部仲裁请求


律师建议

第一,从劳动者的角度而言踊跃维权值得肯定但应当依法维权诚信维权明知自己有权代表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却在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签订自己的劳动合同然后再以此为由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很难得到支持

第二,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而言首先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法规范用工关系其次若遇到仲裁或诉讼应当及时委托律师处理看似必败的案件也许有专业律师的帮助后会因为一份关键证据或者一条关键的法律规定而有不同的结果

田映钧律师 已认证
  • 执业9年
  • 15912138073
  • 云南安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7.5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8次 (优于97.7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21次 (优于99.6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8084分 (优于98.4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9篇 (优于99.59%的律师)

版权所有:田映钧律师IP属地:云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88768 昨日访问量:12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