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转移,会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且在不同条件下,亦存在不同的税收规定。因此,极易让人产生混淆。
本文,将以案例形式对个人通过“出售”、“无偿赠与”、“继承”等方式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所涉及的税种以及税款计算,进行整理、分析!
案例一:出售
甲某将位于济南的唯一一套住房出售给乙某,该房屋是甲某于5年前购置的,此时,若进行出售,甲某该如何计算自己所需承担的税款?
1、增值税
除北上广深外,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出售购买未满2年的住房,需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甲某向乙某出售房屋时,房屋购买年限已满2年,因此,可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用时间不足5年,或不属于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甲某向乙某出售房屋时,已满足“满五唯一”条件,因此,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因此,甲某向乙某出售房屋时,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
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
因此,甲某向乙某出售房屋时,可免征印花税。
案例二:赠与
甲某将其名下的一套住房无偿赠送给其儿子小明,随即办理了过户手续,问:甲某该如何计算自己所需承担的税款?
1、增值税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的,免征增值税;
其他情形下的房屋无偿赠与,需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甲某将其房屋赠送给小明,属于家庭财产分割的情形,因此,可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甲某将其房屋赠送给小明时,甲某及小明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此,甲某将其房屋赠送给小明时,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
房屋赠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因此,甲某将其房屋赠送给小明时,双方均需按计税价格的0.05%缴纳印花税。
案例三:继承
小明依法继承取得甲某房屋所有权,随即办理了过户手续,应如何计算相应税款?
1、增值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小明依法继承取得甲某房屋所有权时,可免征甲某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小明依法继承取得甲某房屋所有权时,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因此,小明依法继承取得甲某房屋所有权时,双方均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
房屋继承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因此,小明依法继承取得甲某房屋所有权时,应依法缴纳印花税。
以上,便是对个人通过“出售”、“无偿赠与”、“继承”等方式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所进行的纳税情况分析。可以看出,在不同转让方式下,又有多种多样的判断条件。在此,为方便大家准确理解,将以图表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整理,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种方式 | 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
出售 | 满2年的,免征(北上广深除外) | 符合“满五唯一”标准的,免征 | 免征 | 免征 |
不满2年的,按5%计算征收 | 不符合的,按20%或核定税率征收 | |||
赠与 |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免征 | 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等,免征 | 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免征 | 按0.05%计算缴纳 |
其他情形,按5%计算征收 | 其他情形,按20%或核定税率征收 | 其他情形,按增值额计算税款 | ||
继承 | 免征 | 免征 | 免征 | 按0.05%计算缴纳 |
撰稿人:北京市中闻(济南)律师事务所 刘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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