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松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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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下,另一方离婚时应如何举证证明?

作者:刘松松律师时间:2026年03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1次举报
2026-03-10

夫妻双方一方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下,另一方主张离婚时能否分割这一部分权益,需要举证证明股权代持关系的存在。基于上述情况,另一方面对股权代持情况时应尽量搜集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一、显名出资一方与隐名出资一方存在股权代持的合意,比如股权代持协议,双方就代持行为形成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二、隐名出资一方实际出资的证明:比如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三、隐名出资一方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在公司有无管理权、职务等情况。

刘松松律师,2013年进入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在该所执业多年。后进入北京市中闻(济南)律师事务所,并逐步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崇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4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股权纠纷、公司法、离婚、法律顾问
山东崇华律师事务所
1370120********45 婚姻家庭、股权纠纷、公司法、离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