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手机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节选自山东高法公众号)
通话录音是完全可以作为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提交的,它是法律所认可的一种证据形式。但只有取得方式符合法律规定、通话内容完整没有瑕疵、与案件事实有关的通话录音才有可能被法官所采信。
具体到通话录音来说,取得录音的过程应当合法,必须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可采取窃听的方式,窥探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否则取得的录音资料会因为手段违法而被排除。
通常情况下,在与他人当面交谈过程中录音以及电话或网络通话过程中录音会被认为是合法取得,但在录音时应当避免谈论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否则可能导致对录音证据合法性作出否定性评价。而在他人住宅、办公室、车辆内秘密放置录音设备取得录音的,则被认为是非法取得,非法取得的录音证据不仅无效,还有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的有关规定。
刘松松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