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松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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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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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析产纠纷

发布者:刘松松律师 时间:2017年07月09日 76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被继承人孙某某去世,因本人未留下遗嘱,故其近亲属对其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纠纷提起家庭析产纠纷诉讼。经法庭审理查明:被继承人死亡时未留下书面遗嘱,其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无其他养子女、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财产经查明也仅有其个人公积金账号里的几万元人民币。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有原告即被继承人配偶继承其公积金大多数数额财产,其子女继承剩余部分。

  本案案情简单,且涉及诉讼标的较小。处理起来相对简单。经双方调解由配偶继承大部分财产,子女放弃或继承一小部分财产,既不伤害家庭和谐,又能达到双方的目的。但律师认为,家庭析产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被继承人未留下书面遗嘱,故产生了先析产后继承的程序问题。所以避免此问题的办法相应也就剩下公民提前备好书面遗嘱,防止近亲属因此事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刘松松律师,2013年进入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执业多年。后进入北京市中闻(济南)律师事务所,并逐步走向婚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4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程建筑、法律顾问、离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