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饶婷婷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89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甲乙丙三方签订了股东合作协议,约定共同投资一家模具公司,甲方不参与实际经营,乙方负责技术,丙方及其妻子负责业务和财务。后甲方和乙方发现,丙方在经营过程中,公款私收,隐瞒公司真实收入,虚报公司开支,公司账面亏损。为此,甲方和乙方委托我们,我们介入后,通过查阅公司对公和对私的收支流水、发现丙方及其妻子个人收款金额远远大于对公司支出金额,存在侵占公司资金行为。为此,我们通过核查列出收入支出对比表,并发律师函告知对方存在的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行为。
案件结果:最终在我们律师的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了退股补偿和解协议。
律师点评:股权合作协议应当写明各方的合伙宗旨,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作期限,双方出资金额方式期限,查看公司账目的流程和时间,实际经营者对公司的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对于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会涉及到法律责任
12年 (优于74.78%的律师)
26次 (优于95.31%的律师)
21次 (优于96.56%的律师)
26840分 (优于98.26%的律师)
一天内
100篇 (优于98.5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