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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红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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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专职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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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罗XX诉被告四川XX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梁红军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48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罗XX,男,汉族,生于1962年12月16日
委托代理人:梁XX,系四川XX律师
被告:四川XX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XX,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苟峥嵘,系四川XX律师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被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因诉讼主体发生变更故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60.00元,减半收取1680.00元,由原告罗XX负担。
梁红军律师,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本人从事法律工作数年来本着“受人之托,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广元
  • 执业单位: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820********1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程建筑、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