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析:
个体工商户系自然人从事经营或者,并在工商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门店、小微企业。与合伙企业不同,合伙企业由多名合伙人,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只有一人;与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对在外的债务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额承担有限责任,但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外欠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体工商户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其经营者应当继续清偿)。
关于债务的清偿,经营者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个人的财产进行偿还;经营者以家庭名义经营的,以家庭的财产进行清偿。这里所称的家庭一般为夫妻共同经营,当然也存在父子、母子共同经营等。没有办法区分经营情况的,以家庭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彭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