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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罪是不是过失犯罪行为

作者:杨国森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6次举报

一、环境污染罪是不是过失犯罪行为

环境污染罪即污染环境罪,它既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

从故意角度来看,部分企业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明知其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害物质的行为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却依然实施该行为,这属于故意犯罪。例如一些工厂负责人,在知晓未经处理的废水含有大量有毒物质,排放后会污染周边河流,仍私自将废水排入河道,此即为故意的表现。

从过失角度来说,若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结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属于过失犯罪。比如某企业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未按照正确流程处理危险废物,导致有害物质泄漏,污染了周围土壤,其并非主观故意造成污染,而是因疏忽或过于自信引发了环境问题。

所以,不能简单认定环境污染罪就是过失犯罪行为。

环境污染罪是不是过失犯罪行为

二、环境物污染罪中间人怎么处理的

对于环境污染罪中间人,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主观故意等因素来处理。

若中间人明知他人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仍为其提供帮助,比如帮忙联系污染场地、运输污染物品等,构成共同犯罪,以环境污染罪定罪处罚。依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量刑会有所不同。若起到主要作用,可能按主犯处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为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若中间人主观上没有故意,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促成交易等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因为环境污染罪要求主观方面为故意,无故意则缺乏犯罪构成要件。

司法实践中,判断中间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量刑,需结合具体案件证据,包括中间人对交易情况的了解程度、是否获利及获利方式等。

三、环境污染罪是刑事案件吗判几年

环境污染罪属于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等。

若行为人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等情形,将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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