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舒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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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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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最容易忽略的四个要点

发布者:李舒驹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328人看过


结婚数十载,难得一人心

 

面对将要和你分道扬镳的这个人,你了解多少?

但有时候,想要离婚的急迫心理,让自己栽跟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如果协议里有这句话,要小心!!

 

1、【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句话对隐匿财产的一方,大大有利。因为一旦离婚了,另一方想要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方隐匿银行存款,相对困难。

律师建议:离婚协议签定时,应将双方名下的财产情况详细列出,包括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股权等财产(建议细化如开户行、账号、支付宝、不动产的证号、位置、面积、抵押情况等)。一方离婚后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去向。若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再起诉的话,也好向法院说清和申请保全。

 

2、【财产已分割完毕】

如果有这句话,双方也签字了,某种程度上说明双方对财产总额和分割方式是无异议的,即使对方隐匿财产了,也是你说的分割完毕了。

律师建议:针对这种情况,双方最好将财产分列。针对某部分财产,可在列明和分割清楚后,交待一句已分割完毕。不要稀里糊涂地表明:对所有财产都分割完毕!所有表示该意思的表述,都是有风险的。

 

3、【男女双方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各方其他财产约定不明确有被认为双方对未列明的财产无异议的风险,若一方存在隐匿财产的话,难以追回。

律师建议:双方将财产列清楚,只说明对列出的财产无异议,并约定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

 

4、【按揭购房归一方所有,由该方还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的,内部约定的分担比例,对外并不能对抗债权人,不能免除一方对银行的还贷义务,可能还会影响另一方再购房或投资。

律师建议:要先向银行了解情况,然后共同向银行申请变更还贷人。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月贷款金额的2倍,当事人最好将协议公证,并由还贷一方与银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或提供相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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