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夫妻提起离婚诉讼,就希望法院一次性判离,那就要努力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因感情不合已经分居满两年,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一次性判离的概率会较大。
只靠夫妻一方或双方口述分居的事实是不能成为直接证据的
那么实践中到底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已经分居的事实呢
签订夫妻分居协议
一定要书面协议,明确“因感情破裂”分居,约定好分居时间,双方签字捺印留存。
房屋租赁合同 ??
租房合同中的承租人要是搬出去居住一方,借住别人的房子或是其他人租赁的房屋要有其他证据佐证。合同时间,最好体现双方分居开始要持续两年以上。
单方文书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用EMS寄出,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文书”,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如果有条件可以进行公证)
双方往来记录
微信聊天记录、QQ、短信、录音电话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长达两年以上,也可公证。
证人证言 ??
双方朋友、邻居、同事,尽量避免有利害关系的亲属作证,证人应当出庭作证,需提前沟通好。
第三方调解证明 ??
分居前,因感情不和曾经多次闹到了当地的居委会、社区等机构,并书面调解无果,双方约定自什么时候分居。以便日后调取证据。
居住证明 ??
在夫妻经常居住地之外的地方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一般是一年一签,到期可以续签。或者小区物业的证明。
独立生活账单 ??
自分居之日开始,保留日常生活消费记录。如微信、支付宝、信用卡都可以支持下载账单记录,并可以显示每笔账单交易的地点,可以证明在异地稳定生活。也可以保留分居后单独支付物业费、水电费等生活消费的账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