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质控管理是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规范诊疗行为的核心环节,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262号),结合《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等文件,形成以下系统性要求与规范:
一、法律法规与制度框架
1. 核心法规依据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等法规。
明确电子病历定义为“医务人员通过信息系统生成的数字化医疗记录”,涵盖门(急)诊和住院病历,需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功能。
2. 主体责任与分级管理
医疗机构主体责任:需建立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牵头部门,明确医务、科教、信息等部门职责,将规范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违规操作需追责。
分级访问权限:按“最小可用原则”设置临床、教学、管理等人员权限,严禁未经授权查阅、复制或篡改病历。短期人员(如实习生)权限需限定在培训范围内,外部服务商需签订保密协议。
二、系统功能与技术要求
1. 应用水平分级标准
电子病历系统按功能应用水平划分为0-8级,核心要求包括:
0-3级:实现部门内数据采集与共享,支持基础决策规则(如药品配伍审核)。
4-6级:全院信息共享,支持临床路径管理、闭环流程追踪(如手术全流程记录)、知识库决策支持,基本实现无纸化。
7-8级:跨机构信息共享,对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整合患者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
2. 关键技术功能
身份认证与权限管理:采用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或生物识别(如指纹)认证,支持操作日志审计(时间、操作者、操作内容可追溯)。
数据存储与安全:需符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要求,建立灾备体系,确保数据长期保存(门急诊≥15年,住院≥30年),支持标准格式转换与匿名化处理。
智能质控工具:嵌入逻辑校验规则(如手术时间晚于麻醉时间的自动预警)、大数据风控模型(识别低风险病种异常住院日)、区块链存证等。
三、操作流程与质控标准
1. 书写与记录规范
内容要求: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原则,结构化录入关键字段(如主诉、诊断依据、手术记录),支持模板化与智能化生成(如自动关联检查检验结果)。
修改与归档:修改需保留痕迹并标注时间/操作者,归档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需经医务科审批并留痕。知情同意书等需电子化签署。
2. 质控流程设计
四级质控体系:科室治疗小组自查→科室质控组复核→病案室专项审核(死亡病历、出院病历20%抽查)→医教科终审与反馈。
重点监控指标:病历完整率、编码准确率、低风险病种死亡率、30天再入院率、手术安全核查执行率等。
问题整改机制:通过PDCA循环(计划-执行-检查-处理)持续改进,每月分析质控数据,公示排名与奖惩,落实整改措施。
3. 特殊场景管理
死亡病历:需单独书写死亡记录(精确到分钟)、抢救记录,死亡讨论需在7天内完成,尸检情况需明确记录。
低风险病种:依据115种低风险病种清单,监测其死亡率以评估诊疗安全性,编码需符合DRG分组标准。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全流程可追溯:采用数字水印、操作日志等技术,确保历次操作(创建、修改、传输)可查询、可追溯,支持权限滥用预警与应急处置。
患者隐私保护:设置保密等级,匿名化处理敏感信息,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患者数据,共享需严格授权审批。
网络安全防护:定期开展安全评估,防范非法访问、数据篡改或泄露,符合等保2.0标准。
五、监管与评估机制
行政部门监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电子病历规范使用纳入医院评审、巡查及智慧医院建设评估指标。
内部质量监控:建立电子病历质量监测平台,实时跟踪核心指标,定期发布质控报告,推动问题整改与经验共享。
通过上述全链条管理,电子病历质控可实现从数据采集到临床应用的全程规范化、标准化,最终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