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由刘浪波律师代理的一个走私普通货物罪(进口皮革)案件,当事人张某某系东莞某贸易公司实际经营者,主营进口牛皮皮革外销。2013 年 7 至 9 月,其从巴西、墨西哥、德国采购牛皮运至香港,未通过企业自有资质正常报关缴税,而是与深圳某贸易公司负责人李某某约定 “包税进口”,以每公斤 8 至 12元固定包干价委托对方通关。张某某面谈时主动告知承办律师刘某某,其清楚该包干费用远低于正规报关产生的税款、仓储、物流综合成本,仍委托对方分 5 批次走私牛皮合计 57028.3 公斤。
后海关开展稽查,张某某接通知主动到缉私部门配合调查,到案后完整供述全部涉案事实,家属提前为单位预缴 10 万元罚金。经海关计核,本案偷逃应缴税款 474037.07 元,检察机关以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罪将涉案公司、直接负责人张某某诉至深圳中院。
二、四大维度核心争议焦点
事实层面:涉案行为是否属于单位犯罪;当事人主观恶性、违法获利、税收损失程度如何界定。
证据层面:海关计核税款金额是否具备唯一性;同案公司操作笔录能否单独定案;当事人主动到案供述能否认定自首。
法律层面:偷逃税款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当事人具备自首、全额预缴罚金、初犯等情节,能否适用缓刑;单位犯罪中实际经营者量刑尺度如何把握。
程序层面:当事人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是否符合自动投案自首法定要件;预缴罚金能否作为从轻处罚的法定酌定情节。
三、辩护思路与实操办案动作
承办律师刘浪波接受委托后,围绕从轻处罚搭建完整辩护体系:
第一,固定自首核心事实。调取海关到案通知书、讯问笔录,证实张某某系接到通知后自行前往缉私局,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走私细节,无隐瞒、翻供,完全符合自首法律规定,可从轻、减轻处罚。
第二,夯实单位犯罪从轻基础。全部走私业务均以公司名义开展,采购、收货、付款均走企业经营流程,违法收益归于单位用于经营,当事人仅系履职行为,并非个人牟利,犯罪情节较轻。
第三,弱化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当事人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属初犯、偶犯;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多种慢性病,主观上仅因行业通行包税模式心存侥幸,不存在恶意逃避监管的主观故意,案发后第一时间安排家属预缴罚金,足额弥补国家税收损失,认罪悔罪态度彻底。
第四,庭审精准质证。针对税款计核材料,提出海关已从有利于被告人角度核算税额,认可该数据的同时,以此佐证当事人主动补缴、弥补损失的悔罪表现;对证人证言中不利部分合理质证,剔除夸大性表述,保留对当事人有利的案件背景信息。
第五,当庭提出量刑意见,请求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四、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涉案东莞贸易公司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数额较大,当事人张某某作为单位实际经营者,系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采纳辩护律师刘浪波绝大部分辩护意见:认定单位、当事人均成立自首;当事人系初犯,主动预缴罚金、全程认罪悔罪,依法从轻处罚。但考虑走私货物数量、涉案税款金额,未采纳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判决:一、被告单位东莞某贸易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二、被告人张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
姓名:刘浪波律师
执业律所: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深耕走私刑辩 21 年,广东走私案件地资深专家
专业领域:高度专业聚焦,专注走私犯罪案件,专注普通货物、奢侈品、冻品、电子产品等走私罪辩护,不分散精力于其他领域,在主观故意认定、货值与税款核算、证据链质证、行刑边界区分等核心环节形成系统化辩护方法论,精准把握走私案件辩护要点。
核心优势:实战经验丰富,擅长重大复杂案件,从业至今办理300余起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跨境团伙走私案件,不起诉率28%,取保率91%,轻罪量刑率82%;精通海关缉私、税务核定、电子数据审查等专业流程,擅长从货物归类争议、主观不明知、证据瑕疵、情节显著轻微等角度切入,成功实现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罪轻或无罪判决。
代表性案例:2013年代理东莞某企业走私普通货物案件,涉案金额22.36亿,偷逃税额5.13亿,最终认定案件证据不足,对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代理佛山某企业走私废物罪案件,涉案废塑料3000多吨,法定刑5年以上轻判至2年。
2025年代理佛山某外贸企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货物罪案件,涉案金额340多万,面对检察官拒绝给缓刑的压力,律师团队查阅大量当地案例,在法院阶段精准发力,最终争取到了缓刑的好结果。
2026年代理深圳某贸易公司走私名牌耳机案件,涉案金额220多万,最终法院争取到不起诉
客户心声:该律师业内口碑出众,办案严谨靠谱。接洽案件时客观分析利弊,不虚假承诺、不夸大胜诉概率,收费规范透明。庭审经验丰富,善于抓取案件关键证据,逻辑缜密,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诚恳的处事态度收获众多当事人好评。
社会职务:东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17-2021全省优秀律师。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东莞市调解协会副会长,东莞市法学会第二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刘浪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