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其中桩基工程属于较为特殊的细分领域。桩基工程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下的子分部工程,常见于高层房建项目和其他大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一般将桩基工程以分包形式交由其他单位施工,通常为场地平整后的第一道施工流程。笔者通过该类案件涉及的部分专业知识和诉讼策略,总结如下简要办案思路:
一、桩基工程的概念
通过垂直或微倾斜的刚性柱体(“桩”)将上部结构的荷载传递至深层坚实土层或岩层的深基础形式,主要为了解决浅层地基承载力不足。
二、桩基的类型和计量单位
按照材料,最常用的为钢筋混凝土桩;按照施工工艺,分为预制
桩(锤击/静压沉入)、灌注桩(现场钻孔后浇筑混凝土)。按照受力特性,分为端承桩(桩头嵌入硬质岩层形成支撑力)、摩擦桩(依靠桩侧摩阻力)。
三、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格计算
(1)桩基工程量=单根桩体积*桩的数量+其他附加工程量(如试桩、截桩等)
注意:以上计算均基于桩身完整性检测合格、终孔岩土性质符合设计要求、桩顶标高满足设计±误差范围。
以一份《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为例,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为成孔、成桩、截桩头。对应的工程量计量项目为:1、灌注桩成孔,单位:m ;2、旋挖成孔灌注桩——砼 P8C45 单位:m3; 3、压力注浆,单位:t ;4、截桩头,单位:m3 4、钢筋笼制作安装,单位:t。
以上各计量项目对应各自单价(含税或不含税),以最终确定的桩基工程量为基数,乘以单价,得到工程造价。
四、办案的流程
1、专业知识是新手律师的接案助推剂
作为一名律师,除非土木建筑相关专业出身,否则难以对工程类
的知识做到专精。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可以完全抛开案件背景相关的专业知识,仅以诉讼角度去分析案件。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可以更好地分析案件的基本事实,了解施工进展,也可以大致分析出当前建设方应支付总包工程款的比例,进而判断向更下游支付的比例。除此之外,丰富专业知识可以避免出现常识性的硬伤,比如已知项目主体已接近施工完毕,就不能再对桩基工程分包人(委托人)问出“你的工程验收了没”类似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
建筑行业大环境不好,部分委托人开始寻找“性价比”更高的律所,例如更倾向于接受全风险代理模式,更倾向于选择总体收费标准更低的律所。作为一名想尝试该领域的律师,没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作为洽谈优势,就应当以专业知识为切入点。若能够利用专业知识,在分析案情和项目情况时切中要害,就是初步的成功,就能获得委托人的信赖,也能够大幅提升成案率。
2、管辖对案件走向的影响不容忽视
分包人的合同相对方通常系项目施工总承包人。大型建筑企业,如中字头的系列企业,为了规避专属管辖的影响,倾向于约定在总部所在地仲裁委管辖。
商事仲裁或具有程序更专业、一裁终局等优势,但各地仲裁规则不同所导致的案件成本截然不同。北京、上海等地的仲裁委因案件量巨大,即使不考虑鉴定等程序期限,亦面临超长审限的问题。仲裁受理费远高于法院诉讼费,且各地仲裁规则对退费的比例规定不尽相同。委托人会关心假如该案件调解,受理费是否可以减半,此时,若不熟悉对应仲裁规则,给出大相径庭的答案,会给委托人造成错误预期。
因此,接案分析时,需快速确定管辖机构。在此之后,可以查询仲裁委的官方网站,搜集受理流程、组庭期限、审理期限、费用收取标准、调撤退费标准等重要信息,给出准确参考意见。
3、核算工程造价
如前述的计价方式,桩基工程的结算价格核算并不复杂。按图索
骥,锁定合同约定的单价,根据结算单、工程量清单确定工程量,初步核算工程造价。除了实际工程造价外,需进一步向委托人了解是否有索赔的请求和相关依据。了解对方拖欠款项的主要原因,排除质量争议等潜在风险。
合同相对方可能基于各种原因拖延或拒绝办理价格结算。没有直接结算证据时,仍应从确定工程量入手。在实践中,可能存在非常极端的情况,比如委托人手上没有有效的过程计量文件,立案的基础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如前文所述,桩基工程具有先验收的特性,因此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取桩材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与验收报告。调取的上述文件,形式上具备行政部门的认证确认,真实性毋庸置疑,据此确定的工程量可以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
总结起来,鄙见以为熟悉建设工程专业相关知识会增强自身办理相关案件的信心,进而加强委托人对律师的信心。因此,在办理工程类案件过程中,需要突破自身专业局限,仔细辨析专业内容,通过合同、结算材料、当事人陈述等主要证据材料还原最真实的项目情况,即案件的基本事实,在此基础上,应对案件可能衍生的各种争议,消除办案过程中的障碍。
卿泽娟律师